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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堤岸防护工序专业工程承包项目劳务分包的招标公告
2024-12-19 1058 返回列表

本招标项目已由 /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堤岸防护工序专业工程承包项目劳务分包

1.2项目编号:2024XMGLZX-DAFH-LW  

1.3招标范围: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1.4工期:满足招标人进度节点时间要求。本劳务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对分包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招标。

1.5最高限价: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最高限价167.13万元(含税价);标段二最高限价115.39万元(含税价)。

1.6其他:

(1)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标段一和标段二不能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竞投两个标段的可只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分别对应于各标段编制独立、完整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2)标段一先开标、评标,标段二后开标、评标,已成为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可以参与标段二的投标和评审,若在标段二的评审排名也为第一名,则由标段二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果出现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标段一替补上来的原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标段一原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以下基本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采购内容选择):

(1) 提供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指项目类型类似且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如系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已明文规定取消施工劳务资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资格满足当地的规定);

(4)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书面承诺函(如材料真实性承诺、质保承诺等)。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1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武汉市汉阳区梅林东路19号华发四季二期写字楼21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3.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汉阳区梅林东路19号华发四季二期写字楼21楼。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hsthjsjy.com/) 上发布。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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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梅林东路19号华发四季二期写字楼21楼            

联系人:段颖                         

电  话:15387117615